序號 | 標題 | 發(fā)文字號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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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為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文旅”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編制《廣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信息公開包括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及各下屬單位的信息公開,主動公開下列層面的信息:
1、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及局屬單位的領導
2、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工作規(guī)則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4、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工作動態(tài)
5、其它需公開事項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采取網(wǎng)上公開形式,具體在廣河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gbda.cn/)上向社會公開,還采取微信公眾號、發(fā)放資料等形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20個工作日內(nèi)本機關將及時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除上述主動公開的農(nóng)業(yè)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文旅信息。
(二)受理機構
本單位申請受理機構為:廣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河縣城關鎮(zhèn)廣仁街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930-593633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公開程序
申請人可直接填寫《信息公開申請表》,本單位在收到《信息申請表》后,對申請公開的內(nèi)容進行審查并出具回執(zhí)。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下列答復:
1、所申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三、不予公開的內(nèi)容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除外)。
四、申訴監(jiān)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